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精神,普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全体会议有关部署,普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印发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成绩。
考核方案结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退役军人工作职能职责,重点对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落实政策、完善机制、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待遇保障、褒扬激励、权益维护、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在确定共性指标的基础上,逐一明确个性指标,突出考核的针对性。
普洱市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年度考核评价指标,旨在发挥“指挥棒”作用,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职责,推进新时代普洱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供稿